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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教师
2012-07-09 10:14  攀西人才网 点击:

攀枝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关于2012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www.rhwj.cn)发布):

     一、招聘计划

     高中(7人):政治教师1人,高中生物1人,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初中(14人):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

     小学教师(4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幼儿教师(2人):幼儿教育2人。

     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一:《2012年仁和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资格准入,编制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学科配套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2009-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2009-2012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中学、大学就读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四)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均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同时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六)身体健康

     五、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报名手续

     1、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5、中、小学在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六、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八、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名额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在报经攀枝花市仁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公布。

     九、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2年8月9日-8月10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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