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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四川省委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一批厅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厅级领导职位共10个(正厅职位1个,副厅职位9个)。具体如下:
(一)面向全国公选职位1个
省经信委副主任1名
(二)面向全省公选职位9个
1.省司法厅副厅长1名(非中共党员)
2.省质监局副局长1名
3.省冶金地勘局副局长1名
4.省残联副理事长1名
5.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校长1名(正厅级)
6.省干部函授学院副院长1名
7.成都中医药大学副校长1名(非中共党员)
8.四川文理学院副院长1名
9.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报考正厅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副厅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正局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层次管理职务2年以上。
报考副厅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副局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层次管理职务3年以上。
2.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说明书)。
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日。
三、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采用 “综合素质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方法确定考察对象,坚持学历是基础、经历是重点、能力是关键、品德是核心,采用“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三种方法评价考察对象。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二)领导能力测试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案例所提问题解决方案是否科学,测试报考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和领导能力测试采用纸笔书面答题的方式,安排在同日进行。根据两种测试成绩折算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试各占50%)。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结构化面试
主要通过结构性试题和考官追问,与考生双向沟通,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省经信委副主任、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校长、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
(四)履历评价
对考察对象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表现、受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与拟任职务的关联度、适应度。
(五)实绩评价
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德才评价
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民主测评,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导向。注重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的分析评价。
考察中,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重新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报省委审定。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12年8月1日8∶30。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人选由各市(州)党委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统一报送四川省公选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自愿报名人员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向省公选办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大小在16-30KB以内,jpg格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初审及审查结果查询
时间:2012年8月1日8∶30-8月15日17∶00。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初审存在异议的,可向省公选办申请复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资格复审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省公选办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 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须改报其他职位的,应书面向省公选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改报。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四川日报》、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委组织部“共产党人”互联网站公告。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省公选办将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省公选办负责解释。
省公选办办公地点: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楼5楼525房间(成都市商业街16号)。
咨询电话:028-86602623
监督电话:028-12380
举报网址:http://sc12380.gcdr.gov.cn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8∶30-18∶00
四川省公选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