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毕业,尚未派遣就业的。
(2)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尚未派遣就业、户籍在原学校的。
(3)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就读学校将户籍转回生源地或者户籍档案存放在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的、截至目前尚未派遣就业的。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12年以前服务期满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9、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2年4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累计时间。
11、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点击“ 事业单位招聘 ”进行网上报名。
12、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如出现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报考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事人才信息中心(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取标准,笔试费用为90元/人,面试费用45元/人。报名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2年4月21日8:00至4月27日22:00,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14、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地点: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报名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