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成为公务员队伍里的一员,如今机会又来了!5月18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计划招录万名公务员,这是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以来一次性招录人数最多的一年。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今年在招录政策、措施上都有一些新的调整。
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副局长李军介绍,此次招录公务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再报考调剂志愿。此外,资格审查仍然放在面试前进行,由自治区各用人单位以及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系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录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公告、公示、政策、问题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新疆昆仑网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发布,报考者可随时关注。
据了解,《招生简章》将于5月26日对外公布,5月30日接受网上报名。此次招录工作按照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来进行。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今年的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确认、网上银行交费的办法进行,其中个别机关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整个招录工作将于9月份前完成。
政策解读
招录重点 面向地州
据悉,今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工作将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地州市、县(市)、乡镇机关,自治区区级机关只拿出少量的职位,主要面向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探索、试点自治区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办法。将来自治区区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面向基层选拔。
在职位设置方面,将确保一定数量的职位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其他职位尽量族别不限。同时,为了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地(州、市)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由原有的1/3提高到50%以上;对四类及四类以上的县、乡机关面向本地生源的招录比例由50%以内提高到50%以上;县(市、区)、乡(镇)机关招录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比例,由15%提高到20%以上。
六类人员 不能报考
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考试专业 大类为主
今年自治区人社厅在总结以往招录工作的基础上,对2008年颁布的《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这次参考目录通过发函、网络,广泛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修订后的专业参考目录,一是涵盖的专业更加广泛,二是一个专业会在几个专业类别中出现。其目的就是让考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新《目录》将在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
因此,今年的招录职位总体按照专业不限和各专业大类设置,各考生在报考前认真上网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慎重选择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岗位,如无合适专业,请选择专业不限岗位,以免在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阳光招录” 《申论》网阅
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招录工作的监督力度,打造“阳光考录”,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全程监督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力度,相关部门将在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开展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考生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申论》全部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确保考试成绩更加准确;对作弊考生和在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或是接到举报,严肃调查处理。
适时调整 招录方法
今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方法上进行了合理调整,包括五方面:针对每年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招录中出现的职位空缺等情况,在职位条件设置上更加宽泛;继续拿出100名专项计划,面向乡镇选派干部的配偶招考。凡选派到南疆四地州乡镇干部的配偶参加招考,可适当加分,优先照顾录取;对因报名、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产生的空缺职位,将统一从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条件择优进行调剂;对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进行“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此外,法官、检察官职位面向全国招录,但考生必须是取得司法考试A证的人员。
报考指南
七类人可报考
今年招考对象及范围包括7类人群: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服务新疆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各类人员应是获得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