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已公布,考生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据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
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专业知识》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15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140分。
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汉语应试)55分,(维吾尔语应试)45分。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每个职位排名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1人—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此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14日,具体事项考生可在7月5日登陆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18日—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