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
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招录职位如果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进入面试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5日18:00。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在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历”、“团场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面试入闱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审查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费用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