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促进岳普湖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岳普湖县委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15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15个)
(一)正科级职位1个
1、共青团岳普湖县委员会书记(民族不限)
(二)副科级职位14个
1、共青团岳普湖县委员会副书记(民族不限)
2、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民族不限)
3、岳普湖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民族不限)
4、岳普湖县卫生局副局长(民族不限)
5、岳普湖县财政局副局长(民族不限)
6、岳普湖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民族不限)
7、岳普湖县统计局副局长2名(一民一汉)
8、岳普湖县审计局副局长2名(一民一汉)
9、岳普湖县旅游局副局长2名(一民一汉)
10、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民族不限)
11、岳普湖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民族不限)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全疆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2、全疆范围内的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对口援疆的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中央驻疆单位干部;
5、服务满三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或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优秀选调生。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7)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科级领导以上职务满2年;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需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
(4)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5)大学生村官必须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选调生需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必须是目前在岗人员;
(6)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2年5月5日。
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5月5日。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