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选调生报名通知
根据新疆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拟从内地普通高校201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选调一部分通知到乡镇工作。
一、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签约单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表
应届毕业生根据选调条件,填写《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表1),经所在院系初审、贵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填写意见后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830003,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电话:0991-2391416。
北京交通大学2010届毕业生,请填写《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到所在学院党委填写"初审意见"。并于5月13日下班前送到就业办公室113房间,由就业办公室统一填写"推荐意见"并寄送。
(二)笔试
报名人员统一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录取。5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通过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发布选调生招考公告。烦请贵校一并通知报名人员注意查看报考公告,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招录职位(见附件2)和报名人员类别(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区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分别划定录取线确定进入面试(或素质测试,下同)人员。
(三)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后,自治区党委部将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面试
自治区党委部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调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拟调人员在自治区党校分校(自治区党委部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和地州党校进行以学理论、学政策、学"双语"、学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为主的3个月岗前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自个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道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乡镇报道后,先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又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
联系电话:0991-23914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