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1至2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规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打印的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出现已进行过网上确认的人员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不递补未经网上确认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省级及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权限分别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将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七、面试的方法、地点及时间
(一)面试方法
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计划录用数之比一般应为2:1,但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地点
面试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州市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
(三)面试时间
全省的面试工作拟于2012年8月底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面试最低控制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2012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过程。
八、各项成绩的合成办法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最终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50%
九、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的岗位按规定还需要等额开展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从2012年起明确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省级和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全省录用工作拟于2012年10月底以前完成。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行政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有关考试录用的详细解释请阅官方网站公布的《报考指南》及其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请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ynhrss.gov.cn)及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gwyj.ynhrss.gov.cn)下载。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并具有对计算机网络所涉各项数据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