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开展。公安人民警察岗位还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具体体检、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将于11月17日在云南省人社厅网站及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进行通知。相关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也可从上述网站下载查询。
体检、考察或公安系统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
(一)公示
体检、体能测试及考察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按拟录取数2倍比例确定)及其他岗位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录取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云南省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数据,各高校接国家教育部相关数据后,由各高校自行通知相关考生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无硕士研究生招录任务的高校省略此步骤),并随后由各高校向研究生复试合格人员及其他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发放高校录取通知书。请相关报考人员在省内公示期满后关注各自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