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司法机关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
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的通知
2010年全区公安司法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统计,有部分职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公务员简章》,这些职位将取消开考,请这些职位的报考者于3月28日—3月29日登录本网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部门将在报考者二次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这些职位的报考者放弃二次报名或不能报考其他职位的,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已交费的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所有可开考职位并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取消职位里已经交费的人员在改报其他职位审核通过后,请不要再重复交费。交费系统于3月31日前自动返回交费标志,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核通过或没有符合报考职位的交费者于4月2日前交费系统自动把报考费用退回到原卡中,相关考生及时查询。
附:公安司法机关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
附:取消职位里已经交费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