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1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及永康人才网上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请进入体检考生在2011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带《永康市招考录用公务员体检诚信表》一份(可在附件中下载,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注意每个项目都需填写,并签上考生本人姓名)及暂定体检、交通费:公安、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每人450元;其他职位每人350元,到永康市劳动大楼五楼(华丰中路19号,华丰菜场附近)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结果查询
体检结果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通知栏内查询。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考公安、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