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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镇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0-12-31 10:54  未知 点击:

  四、笔试的时间和科目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一)全区机关、乡镇(街道)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

  (二)乡镇(街道)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

  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宁波考试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实行加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报考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6、3名及以上的按1:5、5名及以上的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二)乡镇(街道)面向优秀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三)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及镇海区人事人才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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