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香港、澳门的回归
香港、澳门的回归是中国政府用“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成果。1984年和1987年分别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1990年和1993年分别通过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并切实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由董建华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由何厚铧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胜利,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五)我国国际战略的调整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我国国际战略作了充分阐述:要坚持邓小平的外交思想,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霸权,维护世界和平。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尊重世界的多样性。坚持睦邻友好。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改善和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的关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世界各国广泛开展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参加多边外交活动,充分发挥我国在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一切愿意和我党交往的各国政党发展新型的党际交流和合作关系,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我国的国际战略立足于建立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
(六)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开始的。
(1)1978年12月~1980年6月,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阶段。
(2)1980年6月~1982年底,试行经济责任制阶段。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对企业实行利润包干的经济责任制。
(3)1983年~1987年,试行利改税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阶段。
(4)1987年~1991年,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企业经营方式阶段。
(5)1991年~1993年,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企业改革阶段。
(6)1994年至今,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深化企业改革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