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政法机关招录报名今日结束
报名基本操作程序:
1、应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我同意”,填写提交个人信息。首次报名的点击“首次报考”;查询审查交费状态或修改信息的点击“查询修改”。
2、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项目,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栏目务必准确填写,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不允许再修改。“姓名”项需顶格填写,中间不得加空格;“身份证号码”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其中末位是字母的,不得用“*”号代替。
3、上传电子照片。为保证信息采集准确,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电子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30kb以下。
4、信息审查。各招考干警的政法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的,说明理由。一般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5、报名者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本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进入网上交费流程。提交的相关信息一经审查通过则不可以再更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通过点击“信息维护”修改填报信息。
6、网上交费。笔试报名考务费: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报考专科、本科的50元,报考研究生的100元。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交费前,需要准备好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以使用他人银行卡),但必须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工商银行办理,并办理随机口令卡或U盾等验证措施中的任何一种)、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通过阅读《2009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简章》,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录政策,确认本人具备报考职位所具备的条件;
2、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报名时不得以他人身份证及信息或随意杜撰的信息报名,否则造成其他应考人员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报名者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的重要验证信息,请务必牢记。若忘记报名序号,按如下操作找回:进入原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进入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找回报名序号”,按要求填写验证信息;
5、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号码,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方便应考人员报考,克服报名时的盲目性,网上报名系统向应考人员提供报名数据查询功能,应考人员可随时查询相关职位报名情况;
7、委托他人进行网上报名的,请务必准确了解报考者信息,以免出现错误信息影响考试和资格复审。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应抓紧时间进行报名交费,避免由于观望等待,造成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网络繁忙堵塞,影响报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