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2009年重庆市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全市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188名(包括人民警察76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458名。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区县公安局基层民警岗、监狱人民警察、劳教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报考市委组织部、市外经贸委(英语翻译职位)、市外侨办的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成绩)÷3×60%+面试成绩×40%;报考其他职位的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