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共设厅级领导职数333名
继不久前印发省计生委、环保厅、民政厅等9个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之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又公布了20个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此,省政府42个工作部门已经有29个亮相。
据了解,机构调整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包括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外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其他办事机构4个。按要求,省政府46个正厅级工作部门均重新进行了“三定”,共设厅级领导职数333名(含派驻纪检组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对照2000年公布的编制信息,此次公布的编制方案,有15个部门的编制由一共1092人增至1627人,增幅为49%;处级干部编制由一共403人增至538人,增幅为36.2%。为什么编制会“增加”这么多?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编办相关负责人。
编制增加有四大原因
“行政编制的核定权在中央,地方无权自行核定行政编制,省政府各部门增加的行政编制都是中央分配下达的。”省编办相关负责人称,从2000年机构改革至今9年多时间里,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编制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
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部门加强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而适当增加了一部分行政编制。
二是每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增加行政编制。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是一项政治任务,根据中央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可以按25%的比例增加行政编制。广东历年是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大省,大部分军转干部安置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省直机关每年都要安置几百名军转干部,如2008年省直机关共安置军转干部249名。
三是2006年实施《公务员法》时,为规范机关的编制管理,中央专门为地方增加了一批行政编制,用于冲销机关中原使用的事业编制。如省国资委机关2004年时核定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38名,另有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4名,2006年将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省财政厅机关2004年时核定事业编制24名,2006年时将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
四是一些部门在这次改革中由于职能整合、任务调整,对本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编制进行了调整。如省审计厅改革前机关有行政编制152名,其直属分局有行政编制100名,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有行政编制21名,共273名。改革后,撤销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将直属分局改为绩效审计分局,原与厅机关重复的工作调整到厅机关,相应调整60名行政编制到厅机关,核定厅机关行政编制219名、绩效审计分局行政编制40名。
实际增加11名副厅(局)
在机构调整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包括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外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其他办事机构4个。按要求,省政府46个正厅级工作部门均重新进行了“三定”,共设厅级领导职数333名(含派驻纪检组长)。
领导职数增加了多少?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对一些任务繁重的部门(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如省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以及工作对口国家两个以上部门(如省国土资源厅)的,酌情考虑增加了一名副厅(局)长职数。这次改革,省政府各部门实际增加11名副厅(局)长职数。
省政府各部门加强职能60多项
在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各部门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70项。与此同时,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初步统计,有关部门共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60多项。如省工商局增设食品流通监管处,省财政厅设立地方财政处等等。
省工商局:增设食品流通监管处
最引人注目的是新设“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职能,但一直无对应机构,此前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代管”。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曾表示,质监、药监等部门都设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机构,唯独工商部门没有,因此设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非常必要。
省财政厅:因省直管县设地方财政处
省直管县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在这次改革中,省财政厅增加了地方财政处,专职省直管县。又将“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处”(加挂省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办公室牌子)改设为“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办公室”,为省财政厅直属单位,正处级。此举有利于对外与世界银行的衔接。
省广电局:不再负责广电记者证监制管理
省广电局主要职责也进行了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这意味着,今后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将统一至新闻出版管理机构。
此外,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而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记者/周志坤实习生/张丽))
专家声音
加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无疑是未来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在这一方面,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要围绕建立公共服务体制,重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因此,促进政府由传统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治理型政府转变,由主要靠手工作业的政府向信息化政府转变,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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