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统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文秘工作职位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中文、文秘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公务员身份;
5、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且具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由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公文文稿5篇以上,并提供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3篇以上;
6、与盐城市统计局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统计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统计局办公室(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09室);联系电话:86660709,88190709。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公文文稿和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盐城市统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是否同意接受其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员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选调。
四、考试
采取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写作能力测试为公文写作知识和撰写相关材料。
面试待写作能力测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由盐城市人事局和盐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盐城市统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在盐城人事编制网、盐城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选调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统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转任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本公告由盐城市人事局、盐城市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