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盐城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统计计算中心系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统计计算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具体从事计算机专业技术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统计事业,具有为盐城统计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精通计算机专业技术和软件编程;
6、与市统计计算中心中现有工作人员无需要回避的关系。
三、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的答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比例不足取消招聘。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统计局办公室(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09室)。联系电话:86660709,88190709。
四、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以计算机专业知识为主。
2、实际技能操作。
笔试、实际技能操作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和市统计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3、面试:根据笔试、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笔试、实际技能操作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占40%,面试占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技能操作合成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主要考察其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盐城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本公告由市人事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