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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江苏招5958名公务员 3月10日-16日报名

2010-03-03 08:48  |  扬子晚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3月10日起报名、4月25日笔试,招民警不再查乙肝,“刷人数”将受严惩

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消息,江苏省2010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今年我省共招录595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比去年增加近500名。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与往年招录相比,今年省公务员考试政策在细节上规定更加明确,如非应届研究生(论坛) 不得“降格”以本科学历报考,招录普通人民警察体检不再进行有关乙肝项目的检测等,报名时恶意注册情况一经查实也将进行严惩。招考部门特别提醒考生熟悉考试规则,诚信报考。

本次招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6日,笔试将于4月25日进行。今日起考生可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ppd.gov.cn)、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查看招考公告、职位简章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信息。今年的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哪些变化?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重点?本报约请有关专家一一为您解读。

■政策解读

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生身份报考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等行为将受严惩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对今年招考政策做了详细解读。招录部门特别提醒考生,今年省公务员招录在细节规定上更加明确,可以报考哪些岗位,哪些行为算违规,考生需更加明晰。

“大学生村官”定向报考有加分政策

江苏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处长张学英介绍,今年的招录中,乡镇(街道)机关专门拿出102名职位计划,定向招录聘期任满,即2007年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也将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此外,我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也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录用普通民警体检不再查乙肝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有关规定,在2010年我省公务员招录中,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时,肝功能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公安特警除外)。其它项目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安、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此外,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以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人民警察,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安排。其参检比例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研究确定。

首次明确非应届研究生不可“降格”报考

在以往的公务员考试中,为争取就业机会,非应届研究生“降格”报考成了一种现象。在今年我省的公务员招录中,首次明确禁止了这一行为。

张学英表示,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且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但非应届研究生“降格”报考是不允许的。比如一名研二在读的硕士生,不能以已毕业本科生身份、本科所学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另外根据招考公告,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将严惩

冒用他人信息或编造个人资料报名,以制造竞争激烈的“烟幕弹”吓退竞争对手,在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刷人数”成了媒体报道中的热词。对考试中的弄虚作假,今年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

江苏省公务员局副局长王凤祥表示,近年来,“公考”报名人数逐年增加,社会关注度很高。为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经得起社会检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今年将继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舞弊考生的查处力度,保证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公正。其中,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等行为,违反考录规定的,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终生不得报考省公务员。

■岗位要求

1156个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南京市级机关招录有基层经历人员的计划职位达50%以上

据招考公告,本次公务员招考中省级机关共招录70名、市级机关983名、县(市、区)机关2628名、乡镇(街道)机关132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954名。其中乡镇(街道)机关岗位中,102名定向招录2007年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137名招录计划,定向招录“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以及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103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招录。

5958个“金饭碗”已经确定,岗位都有哪些“门槛”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从今年职位表来看,基层工作经验仍将成为应届生报考的难题。

基层工作人员的招考比例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今年的公务员招录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招考比例,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共有1156个。省级机关招录职位除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人员外,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此外,南京市市级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计划职位也达50%以上;县以下机关在招录应届毕业生的同时,也拿出了部分职位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主管部门解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作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

法律专业报考机会多

对应届生来说,除了工作经验外,专业也是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一道“硬杠杠”。从今年公布的职位表来看,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狱提供了较多的岗位,因此法律专业需求也“水涨船高”。以省级机关为例,省法院招录14人,专业均与法律相关,此外,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等单位也均有法律人才需求,但一般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机会不多。地市级岗位对法律人才需求也很旺盛,且有部分岗位应届生也可报考。记者粗略统计,除法律岗位外,经济大类专业、中文、文秘、新闻等专业也有较多需求。

■报考程序

考生需牢记以下六个时间段

专家提醒,本次招录考生还需牢记以下几个时间段以及注意事项,以免错过报名程序:

2010年3月10日09:00-16日16:00: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间。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网址为,省级机关职位: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各市职位:各市政府人事网站;省垂直系统职位:职位所在市政府人事网站。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2010年3月20日9∶00-16∶00:补报名。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

2010年4月19日-2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0年4月25日:笔试。

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下午2:00-4:30《申论》;5:00-6:30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所需考试科目的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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