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年招录公务员简章
一、招录职位、职数
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年拟招录公务员184名,其中:侦查员职位112名;书记员职位61名;计算机管理员职位11名。具体的招录职位、职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请查阅《海南省检察院系统2010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并符合《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年招录公务员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28岁以下指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检察官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2、平行志愿
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年公务员招录采取平行志愿的报考方法,考生可同时报考数个检察院,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单位。如报考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等侦查员职位,即同时报考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海口市检察院、三亚市检察院。具体职位及各职位所包括检察院见《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年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3、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从2010年3月15日8:00时起至3月20日17:00时止。具体报名程序详见《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考生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
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4、专业加试
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考生参加专业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核
笔试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间为2010年4月26、27日[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公告]。资格复核主要审查考生学历、学位、户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2010年7月前能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本人大学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C证报考司法考试放宽地区检察院者,在资格复核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省级司法厅(局)盖章确认的司法考试成绩单),面试成绩加10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配合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在海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数在10人以上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招考职位数在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有专业加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共占40%,其中专业加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四、体检、选择职位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超出录取比例进行体检的人员,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体检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下一位考生为体检人选(被取消体检资格的考生除外)。
(二)选择职位
体检合格的入围考生分别按各片区同一职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职位。考生选择职位后,填写《海南省检察系统2010招录公务员职位确认书》(一式二份),并以此作为岗位分配的依据。
(三)考察
考生岗位分配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需调取被考察人人事档案。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期间被考察对象须提供住所地公安机关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被考察对象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经考察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从体检合格的递补人选中按本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基础上,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海南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天涯正义网公示,公式期为7天。
公式期满,没有影响录用问题存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六、有关说明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2、英语六级以上指: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具有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的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天涯正义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98)65315311
附:《海南省检察机关2010年招录公务员职位表》http://hi.lss.gov.cn/uploadfiles/File/gyygl/gwyzk/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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