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咆哮哥”事件中还有闪光的公民意识
权利不会从天降,它是法律赋予的,有时候也是需要用行动争取的。套用胡适先生一句话,为个人争权利,也是为他人争权利。因此,应该有更多市民“王先生”敢于站出来,与不良作风作斗争。
广州市民王先生到广州市法制办办事,工作人员以办公时间已过为由拒接材料,引发双方争吵。整个过程被王先生录音后放到网上,其中声音最大的公务人员彭某,被网民称为“咆哮哥”。广州市法制办对此事进行调查后,认定网上录音情况属实。目前已经责成彭某深刻检讨,并对其作出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法制办有关领导表示,将登门向王先生致歉。
对此,当事人王先生肯定了相关部门的及时纠错。可能,在一些人看来,这算多大点事啊,去公家部门办事,谁能保证不受点气。对此,估计双方都习以为常了。争吵这么久,旁边办公的人似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劝阻。
问题可能就在于此。先不谈什么“公仆”的高调,只要把去办事的人,当成平等的人和服务对象对待,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冲突。办事大厅本就是面向市民的服务窗口,服务态度优劣,应是评价其工作的主要指标。“咆哮”事件说明,“建设服务型政府”“让人民群众满意”,也许就贴在办事大厅的墙上,但还远没有进入每个公务人员的内心。
“咆哮哥”不常见,但一些部门脸难看、门难进,早已是老问题了,相信很多人都有感受。一家网站就此进行的调查显示,95%的人表示,去有关部门办事,整体服务态度一般,个别态度很恶劣。
笔者孩子刚刚出生,一套证明手续办下来,跑了很多部门,办证无数,对此也有切身体会。第一站是去辖区派出所,要先把户口本改成“已婚”,才能办生育服务证。在户籍大厅排队到中午十一点多,自以为准备很充分,结果刚坐下,就被火眼金睛的户籍警发现少复印了一个证件。我问这里能不能复印,被告知不能,要复印去对面宾馆地下的复印店。等我一路小跑复印回来,正赶上人家拉下卷帘门下班:十一点半准时休息,要办事下午再来!怎么办?虽然进的只是户籍大厅,但我是那种一进派出所腿就发软的人,更何况要求人家办事,自然也不敢争辩什么。当时旁边还站着不少排了半天等着办身份证、暂住证的人,最多也就嘟囔两句,各自作鸟兽散。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头。在其他不同部门办事,还分别遭遇主办人员外出学习休假、流程搞反了等一系列麻烦。记不清跑了多少趟,最后,当办完最后一个“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我不禁长出一口气,那一刻没感到“光荣”,只感到解脱。
因此,在广州“咆哮事件”中,我并不惊讶于有关公务人员的态度,只是对那位市民的较真深表钦佩。“咆哮事件”中,有闪光的公民意识。在遭遇恶劣对待时,多数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不敢讨个说法,更没有想到以纳税人的身份争取什么。这反过来,也更助长了个别公务人员的蛮横。“我就这样,你能把我咋的?”如果公民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公务员的选拔考核跟群众的评价无关,可能还真不能把他“咋的”。
但是,公民勇于主张权利,也不是毫无意义。权利不会从天而降,它是法律赋予的,有时候也是需要用行动争取的。套用胡适先生一句话,为个人争权利,也是为他人争权利。因此,应该有更多市民“王先生”敢于站出来,与不良作风作斗争。网络举报的做法,也是公民的权利和国家提倡的,本身并没有不妥,对于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也不存在所谓“钓鱼举报”一说。
于是,我们欣慰地看到,至少在“咆哮”事件中,错误很快得到的纠正,公民监督的力量,还真把个别蛮横的公务员“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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