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0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解读
河北省2010年村官考试已于7月20日发布,选聘34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可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的考试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从公告可看出如下特点:
一、选聘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学历要求有所提高
2010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而2009年为3000名。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对比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的要求,可看出引进高学历人才进驻农村的政策导向。
二、选聘流程基本不变,时间与去年相比略为推后
考生应先对照如下条件,确定自己是否适合报考。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报考条件
(1)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09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符合条件的考试可依据以下程序准备此次村官考试。
(一)网上报名(7月25日9:00—8月3日17:00)。
(二)笔试(8月15日上午9:00—11:00)。
(三)资格复审(9月6日—9月10日)。
(四)体检(9月13日—9月17日)。
(五)公示(9月18日—9月24日)。
(六)决定聘用(9月25日—9月30日)。
(七)岗前培训(10月10日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更加细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二)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三)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另行制定。
(四)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在村任职2年期满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六)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八)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有志于此的考生可同时关注华图教育针对河北省2010年村官考试的备考策略,以助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