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海选调生选调数量和范围
选调数量和范围
选调名额共180名,其中:公务员80名(基层法院15名、基层检察院15名、基层公安派出所20名、基层司法所10名和乡镇机关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一)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调70名
1、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各15名,共3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中选调。其中:省外14名;青海民族大学16名。
2、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务员10名。其中:从省外公安院校(不限专业)及省外其他高等院校公安、法律、医学专业毕业生中选调4名;从青海大学计算机、医学专业毕业生中选调3名,从青海师范大学文秘、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中选调3名。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经济、农林牧水草、医学、财会、文秘、计算机、生态环保专业毕业生中选调。其中:省外9名;省内青海大学11名,青海师范大学10名。
(二)从选派到全省农村牧区任职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特岗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中选调110名
1、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务员10名,从四类人员中的公安、法律、文秘、计算机、医学专业选调。
2、基层司法所公务员10名,从四类人员中的司法行政、法律、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专业选调。
3、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从大学生“村官”(不限专业)中选调。
4、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从四类人员中的经济、农林牧水草、医学、财会、文秘、计算机、生态环保专业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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