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北石家庄市面向企业选拔15名副县(市)长
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石家庄市委日前决定:面向驻冀的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内设区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竞争性选拔15名懂经营会管理、市场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能够推动地方工业经济科学发展的分管工业的副县(市)长。
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工作将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严把资格审查、考试命题、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四关”。笔试面试题将委托外地高层次权威机构命制,在命题原则把握上突出岗位特点,注重素质能力,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加大案例分析试题比重,突出“考能力”这个重点,测试考生运用政策理论认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解决县域工业企业面临的项目、融资、人才、市场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竞选工作各个环节和步骤纪检机关将全程参与和监督,面试过程中还要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选拔的副县(市)长人选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