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正在调查",岂能成为解决公共事件的烟雾弹
3个月了,但“邵氏弃儿”事件至今仍无官方说法。有关方面轻描淡写的“仍在调查处理之中”,就把苦候结果的媒体拒之门外。
今年5月,有媒体披露,仅仅因欠缴“社会抚养费”,湖南邵阳的十余名婴幼儿被强行抱离生父母、养父母,计生部门还为他们统一改姓了“邵”,送进福利院,有孩子还被这些机构卖给他人。此事一经报道,如同一枚重磅炸弹,震动全国。面对汹汹民意,当地政府旋即表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提及的情况深入调查。然而,3个月过去,除了有调查组成员在媒体苦逼下非正式宣称“报道失实,‘买卖婴儿’情况不存在”的话,当初承诺的“公开发布调查结果”,俨然成了空头支票。
调查需要时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媒体“有图有真相”的调查报道之后,公众之所以还能耐着心等待官方调查组去查个底儿清,也是明白“兹事体大”。何况,媒体报道只是掀开盖子、提供线索,需要有公权力的政府介入“接棒”,这既是调查深入的必要环节,也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然而,3个月、100天,仍得不出结论,让人忍不住追问:究竟是调查能力太差,还是相关部门压根儿只是把“调查”当成一个应付公众、敷衍舆论的挡箭牌,“金蝉脱壳”、躲避风头的一记花招?如是前者,关乎执政能力,若是后者,更涉及执政理念。
告别了那个“我不说,世界永远不知”的年代,这些年,中央明确要求信息公开透明,满足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热点问题。面对舆论质疑,“无可奉告”之类的遁词不再那么振振有词;面对突发事件,隐瞒、封锁等手段也逐渐不再是“最优选项”。一些地方和部门回应的态度有所变化,不再是鸵鸟躲藏起来,也不再当刺猬正面树敌。所以,我们看到,无论是“湖北樊城区法院院长开房视频”风波,还是云南昆明“官员艳照门”丑闻;无论是湖南“邵氏孤儿”事件,还是广东汕尾“最牛烟草局长”问题,面对一些民众关注的公共事件,当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回应公众的速度加快了,很多还表示“介入调查”。比起前几年有些部门只管“辟谣”或是驱赶甚至跨省追捕,无疑,这是一个进步。
然而,追踪这些事件的后期走向,又让人乐观不起来。一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正视问题、彻查问题、问责处理、釜底抽薪的决心和行动,仅仅是把“应付回应”当成危机公关,把“调查启动”当成缓兵之策,以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希冀在拖延中等待舆论自动降温。实在抵挡不住公众媒体的穷追不舍,就草草收场,或是宣布举报失实,或是大玩文字游戏,以至于“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现象屡屡发生。
从社会学与传播规律看,无论公众还是媒体,确实存在“选择性关注”、“选择性遗忘”的客观现象。就像因为“达芬奇”,郭美美只红了两周;因为赖昌星,“达芬奇”只红了一周;而因为动车追尾,赖昌星只红了半天。作为民主社会建设中的组成体与参与者,公众与媒体有必要提醒和要求自己“不放弃”、穷追不舍“下文”,但媒体的舆论监督无法替代公权力部门的调查,更无法依法问责。拥有公权力的政府机构,面对这些公共事件,有什么权力敷衍塞责,有什么借口“转移视线”,有什么理由“能拖则拖”、“能混则混”?
说到底,这背后暴露出的,不仅是相关部门严重缺失的媒介素养,更是政治责任和执政理念的严重匮乏。如果真正抱着回应社会关切、把每一起舆论事件都视作推进政府治理的一次起点、一个支点的话,“邵氏孤儿”事件怎么可能调查3个月都拿不出一个结论?广东汕尾“最牛烟草局长”在各方举报材料翔实的情况下,调查10个月居然还“说不清楚”?就连湖北樊城区法院院长与女纪检书记“开房视频门”那么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纪检部门介入了近两个月怎么都无法对外公开?
“介入调查”是公共事件的一个拐点,也是推动当地治理的新支点,绝不是摆平媒体、平息舆论的终点。无数事实表明:如果有关部门只是把“调查”当作一种托词、一种技巧,无法向公众提供真相,更无法彻查处理事件,其损害的,必是政府的“无形资产”,也必会被公众和媒体“选择性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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