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公务员招考计划申报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计算基数为“月”。例:2010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0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十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生源或户籍限制有悖于中国社会发展现状,所以国家在公务员招录中的有关政策一般都不允许对生源或户籍进行限制。考虑到我省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外地人员的长期吸引力不足、外地人员容易流失的现状和各州市安置当地生源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压力,现对生源或户籍限制的规定如下:
1.省级单位及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不得限制生源或户籍;
2.除迪庆、怒江的州级单位外,其余州市级单位及省级直管的州市级单位不得限制生源或户籍;
3.县及县以下单位、省级直管县级部门(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可以限制本州市的生源或户籍;
4.生源地和户籍限制,报考人员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5.定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不允许限制生源地或户籍。
(十七)服务地要求
该信息项仅用于定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这部分岗位可限制服务地为云南省或本州市。
(十八)政治面貌要求
各类党派、共青团部门及其他机关里从事党团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相关政治面貌的限制,其他岗位不得进行限制。
(十九)外语级别、职称要求
结合申报岗位的工作实际,可对此信息项作出限制。
(二十)是否为法检系统免笔试岗位
此信息项为法检系统岗位特设信息项,其他岗位无需填写。
(二十一)是否为法检系统司法岗位
此信息项为法检系统岗位特设信息项,其他岗位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