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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局关于报考定向职位加分的声明

2011-03-26 14:31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山东省公务员局声明

  3月24日《齐鲁晚报》A08版《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报道中关于“符合定向考录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少数民族,报考定向职位,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政策是不存在的,该报道不是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信息,记者采写有误,我们已联系《齐鲁晚报》予以更正。

  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公务员招考的有关政策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以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的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

  特此声明。

  山东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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