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滨州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公告
2011年6月8日—9日滨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对滨州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截止6月9日17:30,共有42人未按市组织人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按照《滨州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简章》:“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的规定,经研究,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34人进入面试(同一报考职位中,与递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附后。
请递补人员于2011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2:30—5: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府右街37号: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南行200米)办公楼N506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面试考务费70元。其中大专学历的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提交以上的材料外,还需提交:
(一)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
2、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填写《考察前提交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在考察前2天提供;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
2、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原件);
(五)海外留学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另外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必须提交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考试成绩单或司法部门开具的带成绩的证明材料。
2、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累计时间为五年或两年)报考的,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印章)。
其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报考的,还须提交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印章)。
3.报考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职位的,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中文)面向社会招考职位需所在单位提供2年以上综合文字写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滨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面向社会招考职位A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市组织人保部门规定的时间(2011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2:00—5:30)、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不符合简章中规定的 “专业要求”的,报市组织人保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6月17日—20日
咨询电话: 0543-3162973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