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北海市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北海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按招考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个别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7:30—下午20:00左右(中午不休息)。
(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北京路与北部湾路交汇处,乘坐1、2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
(三)面试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各招考单位人事科(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考计划表所示地址及电话号码)。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
(二)毕业证、学位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到、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处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8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处理;
(五)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进入候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不收考试费,面试中餐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成绩公布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单位计划录用人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北海人才网和用人单位张榜公布。
七、其它说明事项
体检时间确定后另行在北海人才网通知。
2011年北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都将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北海市委组织部:0779—2026911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10291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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