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贺州市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贺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贺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1年贺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35分;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陈小坤等773名(其中选调生40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6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各招录机关(即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送交的地点);
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四楼0450室,乘5、6、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选调生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还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19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由于我市两座通往考点的大桥在维修,公交车无法到达考点,考生只能乘坐出租车、小汽车、摩托车等小型汽车到达。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公务员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1年6月29、30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集中地点: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贺州市消防支队旁)。
选调生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由市委组织部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凭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时后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纳体检费约300元/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国防 0774-5136503 18978402895
张达千 0774-5123955 13321748844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774-5136517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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