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安排(100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的方式招募1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我市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10:30—12: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问题。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28、29日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毕业证原件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六层;联系电话:0311---89631753 ;乘车路线:乘3、49、36、75 路公交车到南长街口下车即到)。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与“四优先”加分成绩之和),按服务单位岗位需求类别及专业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党员、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等情况优先确定。如所需岗位无人报考时,从申请续期服务的志愿者或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中择优选取。
六、成绩查询和初选人员公示
毕业生7月1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公示初选人员。
七、体检
7月8日上午组织初选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7月6日通知体检地点,7月10日公布体检结果。
八、“四优先”内容及加分标准
专业对口加4分,每高于岗位需求学历一个层次加2分,属地生加4分,特困生加2分。
属地生是指考生生源地为所报服务县的考生。
特困生是指(1)经学校认定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持低保证和特困家庭证的往届毕业生。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