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省滨州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复检公告
定于2011年7月26日对在7月22日体检中按照规定申请复检的考生进行复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参加复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8:00前到市检察院办公大楼(滨州市政大楼南,黄河五路387号)门前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复检的考生按检查科目缴费。
3、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有事请告知考务办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