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招考2085人(4)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1年9月17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笔试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经批准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演讲等方式进行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演讲等方式进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到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确认工作由各省局统一安排。
根据职位需要,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方式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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