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内蒙古乌审旗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4)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巡防队员、消防工作人员、森林公安文职民警、交警协勤、矿山救护队员的各类毕业生,按照拟招考岗位1:3的比例选拔参加体能测试者,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其他岗位按拟录聘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体检、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补录。
(四)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将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录聘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按地方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一个合同期2年,合同期内工资3000元/月,各项社会保险由旗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消防队员另享受现役士兵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
2、城投公司自行组织招考,录用人员工资和单位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由城投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宜
(一)招考人员加分条件:
1、公安巡防队员、消防工作人员、森林公安文职民警、交警协勤、矿山救护队员考试中蒙、汉语考生录取名额按蒙汉文答卷人数比例确定,分别划线,少数民族录取比例不低于35%。其它专业人员考试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采用汉语答卷者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要求用蒙语答卷的可提供蒙语翻译试卷。
2、带薪见习等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上予以加分优惠,其中第一批带薪见习人员、退役士兵、已搬迁的生态移民和水源地移民子女(人口转移办出具证明)加5分;第二批加3分;第三批加2分;其它储备人才参照执行。
3、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在两项中选高分再加1分。
(二)带薪见习考试
2011年度带薪见习人员选拔考试与此次考试一并进行,未能录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选拔300名大中专毕业考生纳入带薪见习人员管理(已纳入各类储备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除外),蒙、汉语考生录取名额按蒙汉文答卷人数比例确定,分别划线。
联系电话:7582200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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