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藏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补充公告
经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计划和部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岗位性质作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招考计划的招考部门和招考职位
增加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等2个区直部门11名考录计划,其中自治区发改委9名、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名。详见《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计划、报考条件和岗位性质调整表》。
二、调整报考条件、岗位性质的招考部门和招考职位
对区党委办公厅、区人大办公厅、区纪委(监察厅)、区工商联原招考职位招考条件和岗位性质进行调整。详见《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计划、报考条件和岗位性质调整表》。
三、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考录招考对象、基本报考条件、报名有关事项、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所需证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均按照《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详见2011年8月24日《西藏日报》或登陆中国西藏新闻网查询)执行。
联系电话:
0891―6832156(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6327456(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1年8月27日
2011西藏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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