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池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递补公告(三)
根据《2011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池人社发[2011]45号)规定,因报考2011023岗位的1名拟聘对象放弃被聘用资格,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递补1名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请递补人员于9月1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和2张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512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9月1日8:00前不到池州市人民政府大院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 2011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1023岗位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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