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海省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精神,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招聘岗位:海西州1个、黄南州2个、果洛州32个、玉树州31个,招聘岗位共66个。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招聘范围:所有岗位均面向全省(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者)招聘,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程序
年龄限定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取得的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目前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也可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9时—9月29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按提示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3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进行审核登记。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3、笔试内容包括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4、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视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或从其它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
五、其它
1、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者,以及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2002年10月31日后取得的医学成人学历教育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医学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3、应聘人员应登录以下网址详细了解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报名须知等具体要求:(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qhhrss.gov.cn(2)省卫生厅 www.qhwst.gov.cn(3)省人事考试中心www.qhpta.com。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
省 卫 生 厅:0971-8239557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0971-6139342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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