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省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笔试成绩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按照“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申论满分)}×50 +{民法学成绩/民法学满分}×50”计算,经研究决定,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1、总成绩不低于5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申论》成绩不低于50分。
2、对报考定向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市)基层公安派出所的退役士兵,在划定分数合格线时给予政策倾斜:总成绩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申论》成绩不低于45分。
这些地区包括:
(1)三明市的10个县(市):永安、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2)龙岩市的6个县(市):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
(3)南平市的9个县(市):邵武市、建阳市、顺昌县、建瓯市、浦城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4)宁德市的8个县(市):福鼎市、霞浦县、福安市、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福建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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