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滁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招聘员工公告(2)
二、公开招聘报考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
(三)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强,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有2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以下最低学历及专业要求,各行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高学历条件:
1.普通员工(综合类):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不含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其他未毕业学生,下同),专科学历者所学专业应为金融、财务会计、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法律、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定所学专业。
2.计算机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计算机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法律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必须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辖内各营业网点发布招聘公告,张贴招工简章(加盖公章报省联社备案),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间、招聘人数、报名方式等内容。
2.报名。全省统一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3日止。具备条件的行社,可以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招聘员工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专业员工者,须明确是否服从全省调剂),同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资格审查及现场采像。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招聘录用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对边远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营业网点分散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适当放宽招聘比例。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采像,采集的照片(小二寸)主要用作考生报名表、准考证、录用审批表等所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初选确认。招聘单位可根据本行业特点要求,通过面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选,筛选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报经办事处审核、汇总后,报省联社人力资源处。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没有进行现场采像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省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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