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考录特警公告(2)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25周岁(198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7日出生)。
3.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符合公安机关特警体检标准。
4.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4×10米往返跑合格,各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标准见附件2)。
5. 各招考专业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狙击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获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比武射击科目前五名,或曾获射击专业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排爆专业报考人员须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有1年以上从事排爆、排雷、爆破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3)军警技能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党员”,或全日制公安院校特警类、指挥与战术类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毕业,或省级及以上专业运动队现(退)役运动员。
(4)擒拿格斗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获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专业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三、招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竞争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一) 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13日17时。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并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15日17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未通过的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2月13日17时前再次报名。
3.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 17日17时。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2012年2月26日9时—3月3日24时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2年2月1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费。
已缴费确认参加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或紧缺职位招考的人员,若报考本次特警招考的,视作放弃原报考职位,须重新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所有人员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为:
2012年3月3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B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
笔试地点:杭州市区。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设区市的人力社保局组织,市及市以下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资格复审。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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