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保定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4名)(2)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为一张试卷。主要考试内容为写作知识、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是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遇有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面试室设一名纪检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评委由招聘办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职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五)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查的方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县招聘办公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拟聘人员持《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到人社局干部股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所聘人员组织统筹安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视为自动弃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卫生系统招聘职位为事业自筹,其他招聘职位为事业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