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招警考试简章(2)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 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的。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月17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类别为A类,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