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检察官5名(系男性)。
二、选调范围:全国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及公安系统刑侦、经侦部门。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内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察、审判、公安机关的公务员;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三)参加工作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需连续从事检察、审判、公安业务工作;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8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下载报名表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网址:http://www.zjrsks.com.cn。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lieshoumao@126.com。
联 系 人:张 扬
联系电话:0511-88696309 13914550352
传 真:0511-88696313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2年6月8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二)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案例分析、文书制作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业务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五)考察: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六)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选调: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三)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宿一年。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212028
联系人:张扬 手机:13914550352
联系电话:0511-88696309
邮箱地址:lieshoumao@126.com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丹徒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情况简介 |
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