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乌海市招聘公安系统人员简章(2)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名额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 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 《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审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社、编制、监察、公安局等部门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必须于2012年6月8日15:00至6月9日18∶00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会议研究确定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3、笔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直接采用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50分。
5、笔试加分。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服务期满基层项目计划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 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交有关材 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须持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人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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