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呼伦贝尔三支一扶及社区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位参加“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考试的高校毕业生:
由自治区统筹实施的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招募考试成绩现已公布。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使招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现将2012年两项志愿服务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进行公布:
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取分数
2012年,呼伦贝尔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80名(不包含满洲里),其中:续聘27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53人。录取分数为:支教类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81分及以上;支医类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 70分及以上;支农(牧)类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80.5分及以上,支农(牧)类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78分及以上;扶贫类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84分及以上,扶贫类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分数为80.5分及以上。
二、社区民生志愿者录取分数
2012年,呼伦贝尔市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650名(不包含满洲里),其中:续聘68名服务期满的社区民生志愿者;新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582人,录取分数为:非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73分及以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66.5分及以上。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看见本通知后,主动与我们联系,于6月30日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或《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2份)。
应届非贫困家庭毕业生由学校盖章后,邮寄至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往届非贫困家庭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到我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6月30日前交纳或邮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人员,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报考时填写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并且在录取分数线以内的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请持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享受优惠政策,对于不能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人员,并且本人分数未达到同类项目非贫困家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将先不予录取,待补录时予以考虑。
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和父母户口本;旗县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证明;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民政部门、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联 系 人:张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8217839
办公地点:新区行政大楼D区447室
邮寄地址: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收)
邮政编码:021000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科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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