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2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2年6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6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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