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新余市三支一扶资格复查入闱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32号)文件的要求,现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报考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查入闱人员,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
一、请入闱人员(见附件1)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尽量正反复印在一张纸)参加现场资格复查:
1、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请提前到现场审查点开具调档介绍信);
2、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历届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3、低保家庭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人保部门开具的证明。
4、自行下载附件2《2012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贴上本人一寸
彩色免冠照,填好相关内容,2012年应届生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历届生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同意。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4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12楼1208室,新余市毓秀东大道体育中心西南侧)
请取得复审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本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资格。资格复审所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
特此公告。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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