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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滨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通知

2012-06-30 16:33  |  华图教育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共134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时间地点
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滨州市和佳酒店(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761号,黄河二路、渤海七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乘车路线:1)从滨州汽车总站乘坐103路公交车到华联超市站下车,向东走100米即到;(2)从滨州汽车总站乘坐16路公交车到华联超市站下车,向南走50米再向东走150米即到。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A4纸,一式两份)。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常住户口但为山东生源的考生,提供学校或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
(4)政治面貌为非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是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团干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有担任学生干部、团干部的记载,且无涂改)或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团干部证明(院系及以下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提供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即可,校级学生干部、团干部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经审查合格后由滨州市委组织部收存。
二、面试考察
1、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9日上午8:00-13:00,时间半天
面试地点:滨州和佳饭店
考生需于79日上午7:0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滨州和佳饭店报到,截至79日上午8:00点未到的考生,视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抽签决定考场和面试顺序,分4个考场全封闭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使用修正系数计分法计算最终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全部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最终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体检工作
按照笔试、面试(修正)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7月10日上午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在滨州和佳饭店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考生体检前需空腹。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注意事项
1身份证遗失的考生,须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
2、考生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的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王 伟    联系电话:0543-3168159,13963089661
联系地址:滨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滨州市黄河八路357号)303房间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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