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选聘1000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将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计划名额分配为:贵阳市110名,遵义市110名,六盘水市60名,安顺市120名,铜仁市100名,毕节市130名,黔南州130名,黔东南州130名,黔西南州110名。
选聘对象
贵州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贵州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外省籍985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学历为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的也可参加选聘。
贵州省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外省籍985院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学历为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农村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选聘职位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组织任命和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于8月20日9:00至8月23日16: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并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报考申请。
每名考生限报1个市(州),免收报名费。其中,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8月25日前到县(市、区、特区)“引导办”办理书面证明材料(符合直接续聘条件的直接申请续聘,不再参加考试)。
笔试,全省设各市(州)9个考点,笔试时间9月23日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黔委厅字〔2008〕37号”和“黔党发〔2009〕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和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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